![]() 买家签合同时,可要求把宣传单张作为合同附件,万一规划改变,与合同不符,可视为发展商违约。 | |
近日,老城区某小区业主熊先生报料,他所在的小区已临近交楼,但业主们却发现小区跟买楼时发展商所描绘的情形大不一样——宣传单张和模型都显示小区里有个小水池,而且人车分流,但从目前小区的建设看,小水池没了,人车也不分流。开发商的解释是:宣传单张只是作为销售用途,并不是说小区的原本规划如此。业主们都很郁闷,感觉被骗了,现在正商量应对之策。 上述这种现象在各大楼盘都比较常见,包括园林设计、车道情况、楼前楼梯,甚至到裙楼或未开发部分物业的性质,都有可能发生改动。由于信息不对称,小业主往往不能事先知情,都是在已既成事实后才知道。 广州伯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敏律师表示,一般在消费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都会有关于“规划、设计变更”的条款,写明“开发商在变更规划前要让买家知情,并在其书面同意下方可报规划变更”。如果买家不同意的话可以要求退房,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房款。 但出现退房的情况是很少的,大部分业主都是像熊先生他们一样,境遇尴尬。 陈律师建议,买家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,可要求把宣传单张作为合同附件,成为合同的一部分。如果事后开发商行为与合同不符,就可视为违约,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,买家可获得一定的赔偿。 |


